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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院
管理學院College of Manageme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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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為統籌規劃、協調與整合院內各系的課程,依據「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」第四條之規定設置「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」。本委員會以院長、本學院各系主任及各系教師代表1名、校外學者專家1名、業界代表3名、學生代表1名及校友1名組成之,並由院長擔任學院課程委員會召集人。

本院課程委員會設置之目的為規劃整合跨系之共通學程、本學院核心及通識課程,並研議各學系課程有關事宜。其主要功能與任務如下:

1.推動本學院各系所課程之整合。

2.協調各系間相互支援之課程。

3.規劃本學院跨系之學程。

4.推動本學院之推廣教育。

5.規劃、審議及協調各系課程與共同教學設施之使用相關事宜。

6.處理其他與院課程委員會性質相關事務或院務會議授權事項。

藉由多元化專業領域的委員組成及結合市場需求趨勢,期望能提供管理學院在課程規劃方面的全面性思考。管理學院不但注重四技大學部教學的定位與發展,也兼顧未來研究所碩士班教學與研究的發展,以達成配合國家經濟發展,回應產業需要、課程教學國際化等發展目標。

修平科技大學管理學院「智慧商業學程」之課程修滿本學程課程9學分(含)以上及格者,發給微學程證明書,修滿本學程課程20學分(含)以上及格者,頒發完整學程證明書。學生修習本學程之學程必修課程3學分外,微學程應至少修習本學程之專業必修課程6學分,完整學程應至少修習本學程之跨系學程選修課程9學分。

修平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智慧商業學程修讀辦法、課程及申請表格